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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机构-贺兰县志(上、下)

第一节 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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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年间,全县路政由建设科主管,养路由乡负责,后在四十里店设有道班一处,负责管理全县公路。

新中国成立后,贺兰县仍设建设科兼管交通建设工作。19561da2fa658f3e84c22b19b5c42984c336c6c1fdeda61f4f3e84750bd3d(试读)...

贺兰县志(上、下)

王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