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君主之所欲即为法律”(quodprincipiplacuit legishabetvigorem)是罗马法中的一条基本原则,在《学说汇纂》中被解释为:君主之所欲即为法律,因为依据那部就其统治权而制定的王权法,人民已将全部统治权力授予了他(试读)...